国内外厂商互告,“北斗芯片“深陷知识产权罗生门
泰伯网 刘小贤 | 报道
Tryul | 责编
本周,一中一外两卫星导航企业陷入芯片知识产权罗生门。
3月22日,国际上有影响力的瑞士导航芯片企业优北罗(u-blox)传出消息,就一款北斗芯片与其产品“惊人相似”一事,向我国北斗芯片厂家泰斗微电子提起民事诉讼。
泰斗微电子是我国有影响力的北斗芯片厂商之一。本月1日,该公司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优北罗停止其侵权行为。因为其27款芯片和模块产品“涉嫌落入泰斗已授权专利的保护范围”。
泰斗微电子23日晚些时候在其公众号上发布《瑞士u-blox知识产权侵权》一文披露了上述诉讼。在文章中,泰斗微电子加入了感性的表达,“泰斗有信心也有能力凭借深厚的专业积累捍卫国产集成电路企业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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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执一词
在22日优北罗一封提供给客户的公告中透露了本次诉讼的细节。优北罗认为泰斗微电子的一款芯片(TD1030)在性能上与其M8系列芯片和模块惊人的相似。优北罗称其在经过一系列调查后,得出了泰斗微电子复制了其固件中几个主要部分的结论,并称已经掌握了大量证据。
泰斗微电子的诉讼则围绕优北罗在中国市场销售的产品“涉嫌落入泰斗已授权专利的保护范围”而发起。
两轮诉讼波及的产品包括泰斗微电子TD1030芯片以及至少12款使用该芯片的模块和优北罗方面以M8系列芯片为主的的27款芯片和模块。
两方的诉求各有不同。泰斗微电子要求优北罗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优北罗的诉求则是在中国境内外禁止这类使用,并对已有的销售主张赔偿。同时要求召回各个环节、各个国家未经其许可而使用的侵权产品。
两桩诉讼案的主角芯片。
诉讼围绕的核心产品“TD1030”和“M8”芯片都是导航定位芯片,用于接受导航卫星的信号并实现定位导航功能。可被安装在汽车、自行车等多个终端上以实现终端导航定位。
泰斗微电子的官网上是这样描述其芯片的:可接收北斗、GPS、格洛纳斯等多个全球导航定位系统的卫星信号,是摩拜单车定位导航芯片的最大供应商。同时,该产品也被描述为一款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研发的芯片。
据了解,优北罗芯片则被广泛用于车载传统优势市场,包括奔驰、宝马、法拉利、保时捷、奥迪、富豪等豪华车的原装GPS前装市场。
02
一来一回,实则大不同
在泰斗微电子较早提起的诉讼中,可以看出这是一桩“专利案”。
而在22日优北罗的诉讼中,则暂时无法判断诉讼属性。来自京师律师事务所的高贺新律师告诉泰伯网,优北罗的诉讼有三种情况:第一是“专利案”,第二是“版权案”,第三是“不正当竞争案”。对于大众而言这三种类型虽然类似,但内涵则不尽相同。
“版权案”意味着产品像著作、名画一样,在世界范围内谁先诞生谁就享有版权。通常,电路版权只需对比双方电路板即可得出结论。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也像名画、著作一样,享有世界范围内的版权。
但高贺新介绍,芯片更适用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而根据我国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未经登记的布图设计不受条例保护。这意味着优北罗如果想就版权一事起诉,其M8系列芯片产品首次投入市场2年内须在中国知识产权部门登记,才能受该条例的保护。
另一名来自中国导航厂商的知识产权保护专家津平告诉泰伯网,如果按照电路版权起诉,按照目前信息推断,优北罗可能已经做了比对并掌握了一些证据。双方需要进行针对性反证,利用手中的专利和版权,去分析可能的侵权范围。同时做好持续性官司的准备。
而“专利案”则大为不同。与全球通行的版权不同,专利在各个国家均需注册。这也就意味着,谁先注册专利谁就具备了优先使用权。
高贺新介绍,如一方认定对方专利申请不合法,应前往专利局申请原有专利无效。但在原专利有效的前提下发起诉讼,则难度较大。
而如果双方产品均在专利保护范围内,津平解释,这种情况下有如果一方产品在另一方产品的基础上有新的技术突破,可能并不算侵权。但需要实际的知识产权分析做对比判断。
其三是恶性竞争。这种起诉角度更适用于双方产品均不在产权保护范围内的情况。
而根据目前已知有限的信息来看,高贺新说,优北罗起诉是“版权案”和“专利案”的可能性更大。
泰斗微电子和优北罗是我国卫星导航芯片领域专利布局比较集中的一批中外企业。根据启信宝提供的数据,泰斗微电子目前共有103项专利,在同类企业中占据优势。
而以优北罗和美国瑟孚科技(SIRF)为代表的外企在我国布局专利则至少比中国企业提早了5年。津平提供给泰伯网一项统计,优北罗共申请专利569项,其中美国185项、欧洲133项、日本80项、中国77项,且其中95%以上都是发明。该公司对知识产权较为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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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引人关注
优北罗的诉求中包含在中国境内外禁止这类使用、对已有的销售赔偿、同时召回各个环节、各个国家未经其许可而使用的侵权产品。泰斗微电子则要求优北罗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另一名在知识产权领域有着丰富经验的律师告诉泰伯网,从过往的案例来看,产权角度败诉方有可能面临其芯片被禁止使用的可能,但这样的禁令生效范围局限在中国境内。
同时产品如果侵权,被完全召回的可能性也较小。该名律师解释,处在产业链较上游的产品其一召回难度较高,其二有可能有损公众利益。他举例,在数年前的一起公共厕所内某设施的侵权案中,由于召回将涉及大范围内对公共厕所内设施拆除、重装,故只是提高了赔款额。
芯片与模块、天线一起组成了卫星导航产业用户段的重要基础产品,其优劣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导航产品的性能差异,因此被视为产业中重要一环。我国导航芯片技术发展自2008年起,相关专利数量随后迅速累积。在一份统计中,目前我国相关专利数量仅次于美国。但在申请专利数前十名的公司中,尚无中国企业的身影。
卫星导航芯片领域的侵权在国外已有类似案例。早年间,美国瑟孚科技被博通(Broadcom)起诉侵权并败诉,后者在一些市场分析中被视为全球市场占有率最大的GPS芯片厂商。在这一案件中,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在2008年被建议禁止瑟孚科技侵犯专利权的芯片以及所有包含这些芯片的下游产品进口到美国。(文中津平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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